大连楼市放大招!支持“卖旧买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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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楼市放大招!支持“卖旧买新”
2024-04-29 15:55:00
4月29日,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提出保障土地有效供应、支持房屋“卖旧买新”、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房交会、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、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、落实国家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等支持措施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  具体来看,2024年大连市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316公顷,积极推动梭鱼湾商务区、机车厂地块和原华润马栏啤酒厂地块等首批优质地块出让;合理确定住宅项目用地出让底价,加快推动土地出让;结合项目地块周边既有商业配套情况,降低出让地块商业配比,持续落实商业服务业用地优惠政策。
  从4月29日至12月31日,在大连市范围内,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含房屋属性为公寓)的个人,政府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/平方米、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/平方米的购房补贴,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“卖旧买新”购房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。
  大连市将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,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,通过举办区域特色房交会、发放购房补贴等形式加快商品房去库存;根据资金流动性情况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,2024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支持青年人、博士研究生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,购买现房销售的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。
  从4月29日至12月31日,对在大连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,每套住房发放3000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,用于支持报废旧家电并购买绿色智能新家电。
  此外,继续执行个人购房金融支持政策、房地产“白名单”项目融资支持政策。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,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。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、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(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金牛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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